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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连州市中山路“商埠古街”风貌建设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信息的公示


来源:连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发布时间:2018-03-28 08:48:00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关于连州市中山路“商埠古街”风貌建设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信息的公示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及《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清发改[2013]11号)的有关规定,现将连州市中山路“商埠古街”风貌建设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评估,现将项目建设信息情况公示,征询公众对该项目的意见

一、项目名称:

连州市中山路“商埠古街”风貌建设工程

二、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连州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连州市莲塘路18

联系电话:0763-6623121
    、风险评估单位:

单位名称:广西南宁中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资格证书编号:工咨乙12520110002

单位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41号国贸中心A

联系人:先生

联系电话:15889979614

E-mail: 503015483@qq.com

、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建地址于连州市中山南路中山北路该路段西北-东南走向,西北起爱民路,东南至城隍街,全长约1.065公里。

改造范围区域占地面积23777.2平方米,改造建面积约为47498.25平方米(其中修缮沿街建筑房顶瓦面积约5956.8平方米,修缮沿街建筑立面(含新建筑)改造面积约36083.85平方米,拆、改沿街建筑物房屋修缮、改建、重建面积约5457.6平方米),全长约1.065公里

工程特点是结合现状,采取“修”“拆”“ 补”“改”等方法分别进行修缮

1“修”:原状建筑修旧如旧,对于保存较为完整的民国骑楼建筑进行原貌修缮恢复。

2“拆”:原状建筑拆除重建,即对于部分破损严重的民国骑楼建筑整体拆除重建,(如有必要)原貌恢复。

3“补”:新状建筑补建骑楼(见效果图),原状建筑原址功能补建,整合利用部分完全垮塌民国骑楼建筑房屋、公有产权房屋、旧工厂等基地面积,配套补建社区公共活动空间(小公园),旅游休憩场所。

4“改”:新状建筑立面风貌协调整治,原址改建,街道现状及修复后建筑物的商业功能改建、重建,如:茶肆、酒家、店铺、客栈及旅游服务、接待等

项目估算总投资约4764万元,预计本项目全部建设周期约为16个月,即201803月至201906

五、评估初步确定的主要社会稳定风险因素及防范化解措施

序号

风险因素

主要防范、化解措施

实施时间和要求

1

立项、审批程序

项目建设各阶段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及标准,坚持严格的审查审批和报批程序。

时间:决策准备阶段

要求:严格遵守审查审批和报批程序

2

资金筹措和保障

对资金到位情况、项目的运作情况、进度、成本的控制等进行实时监控控制投资风险。

时间:实施运营阶段

要求:保证资金及时到位,实行严格的财务计划。

3

生态环境影响

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措施,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方针。运营期间,落实环保措施及监督工作。

时间:实施运营阶段

要求: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4

文明施工和质量管理

1.建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领导小组,明确岗位责任,制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制度。

2. 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明确安全生产责任。

3. 依据《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和《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建立和健全工程质量管理体系。

时间:实施阶段

要求:建立文明施工和质量管理体系

5

社会稳定风险管理

体系

建立社会稳定风险管理责任制、联动机制及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

时间:实施运营阶段

要求:建立社会稳定风险管理体系

6

对周边交通的影响

1.规划好施工车辆的运行路线,尽量避开生活区和人流密集的交通要道。

2.车辆出入、行驶要控制车速;靠近项目施工的路段设置施工标志、交通安全标志,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时间:实施运营阶段

要求:遵守交通规则

7

群众异议和诉求的

影响

1.在开工建设过程中加强与村民、政府的沟通协调,在事前大家取得一致意见。

2.依据法律、政策进行充分合理解释、有力论证和详细说明,并取得大部分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时间:全过程

要求:加强与村民、政府的沟通协调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公示对象为受拟建项目建设和运行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本项目有何诉求以及相关要求;

2、拟建项目还有哪些主要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3、其他合理可行的防范社会稳定风险措施和建议。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书面意见、电话(请在上班时间拨打,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估单位联系,表达对拟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的意见和建议。

八、公示时间:2018328日—201746日止,共10天。

九、公示说明

1、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

2、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3、公众对建设项目如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向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提出。        

 

   

     连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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